近日,一位自称来自河北容城县的女子“闫德利”,在博客上公布了279名曾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的男性手机号码,并称自己身染艾滋病。帖子在网上疯传,引起轩然大波。随后,闫德利公布了其未查出感染艾滋病的体检单,她鸣冤:博客不是我写的,怀疑是前男友恶意报复。如今闫德利的生活、工作已经陷入一片混乱。
谁在践踏闫德利们的人身权益?
但凡和性、裸、隐私等字眼沾边的新闻,不管是国际政治花边,还是国内社会事件,都会受到网民的追捧,点击率居高不下。躲在电脑屏幕前的网民,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,可以轻易把礼、义、廉、耻抛诸脑后。而以点击率作为工作考量重要指标的网媒从业人员,也乐意处理此类新闻,投网民所好,结果皆大欢喜。
远的不说,陈冠希“艳照门”以降,网络上被冠以“某某门”的以性爱、裸照、偷拍等内容为主的事件此起彼伏,一波未平一波又起。这些事件的背后,有的是一张张以暴露他人隐私达到打击报复之邪恶目的的丑陋嘴脸,有的则是为出名不择手段、肉体灵魂打包出卖的落魄小市民。每个操作此类事件的人心里都非常明白,以互联网的传播特点,只要事件够劲爆,一旦放到网上,就会产生能量级无限放大的“蝴蝶效应”,想不火都不可能。
每天猫在电脑前四处寻找“某某门”之类事件的网民,面对一张张不堪入目的图片、一段段低俗之极的视频,脸上洋溢着猥琐的笑容,脑子里尽是比所见更丰富的画面,更大胆的设想。于是,很快,发生在世界一个小小角落里的很少被人注意到的小人物身上的事情,沿着网线抵达世界每一个角落,尽人皆知。于是,这些事件的主角,成了伤风败俗、道德败坏的千古罪人,而把他们送上“断头台”的,恰恰是对他们主演“某某门”最有兴趣的网民。
为了追求永无止境的公众知情权,我们真的可以随意践踏个人的名誉隐私,随意伤害个人的正当权益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伤害无辜个体的知情权不是文明社会需要的知情权。尽管大量的网民支持网络事件的绝对透明化,事实上这也只能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,每一个作为个体的人都随时有可能深受其害;许多媒体从业者为能更好地炒作而极尽曝光之能事,以期把事件推向******,满足受众口味,但很多时候这却让坏事更坏。
这次的事件主角闫德利,个人隐私如今被暴露无遗、现实生活被完全打乱、未来一片迷茫、身心饱受伤害。我认为不管是平面媒体还是网络媒体都难辞其咎,因为他们都没有尽到核实事实的责任,就把道听途说的东西刻意放大,轻易就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。如果记者首次采访时能够考虑全面、多方求证,如果网络编辑能够在整理闫德利的信息的时候加以处理,就不至被“幕后黑手”利用,而毁掉了一名普通女子的生活!
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,互联网的迅捷便利使人们对更多事件享有知情权成为可能。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,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也盯上了互联网,采用种种卑劣的手段借以达到他们邪恶的目的。我们无法要求每一个网民都能头脑清醒明辨真假,但却有责任挖掘事实真相,不能仅仅为了炒作便肆无忌惮、无所不为,成为“帮凶”,让真相被网络口水淹没 (转自新浪博客)
谁该对闫德利说对不起?
现在闫德利已经被证实没有患艾滋病,博客也不是她写的,是有人利用了她的身份。遗憾的是,连日来,公众获知这个事件真相的第三方信息源,更多的是媒体记者。作为公权代表的警方,要么“躲猫猫”,要么只有只言片语。
当有些人质疑河北蓉城警方为何不早些立案的时候,却得到这样的回答:因为传播淫秽传单不够一定数目。笔者想问的是,没立案调查,谁知道这是传播淫秽传单,还是侮辱和诽谤?难道容城警方非要坐等天下大乱才移“尊驾”?很显然,警方并没有对此案重视,而是抱着“躲猫猫”的态度来处理。
在得知闫德利未患艾滋后,警方就开始“休息”了。受伤最多的会是谁,警方有没有想到闫德利的感受?一个弱女子,突然间遭此变故。还有那些名单上的无辜者,他们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,隐私被人滥用,名誉受到了损毁,这些有没有人管?
在博客事件发生之前,就已经有人散布淫秽传单,而警方没有对其进行管制,直到网上“东窗事发”。为什么发传单时不去检查,非要等上了网、天下皆知?难道警方也在等待炒作,嫌自己不出名?网络传播淫秽照片数量达到多少,才算是立案标准呢?
现在的闫德利虽然澄清事实,但还是摆脱不了干系,毕竟博客中的文章或多或少地与她有些联系。因此,她的生活受到了所谓“嫖客们”的骚扰,名誉在网上被任意攻击,成了网络大众眼中的“玩物”。闫德利说,她只跟两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,我相信如果不是被逼到了绝境,任何一个女子也不会请愿将如此隐秘的隐私说出来。
公众也意识到了此前的舆论无知,都希望总是“慢一拍”的警方能够追查出“幕后黑手”,还无辜女子一个清白。呜呼哀哉,闫德利是现代版的“苏三”(转自腾讯博客)
谁真正关心过闫德利?
这是一出悲喜剧。从中,我们依稀又看到了云南幼女卖淫案中,小女孩接受处女检验证明自己没有卖淫的一幕。从报道中,我们知道闫德利文化水平很低。万一,只是说万一,闫德利在北京曾经从事过包括坐台小姐在内的工作;再如果,从她身上检测出了类似艾滋病的病毒,那么,她是否就百口莫辩,这飞来的横祸是不是就得她扛下来了?
有时候,人们容易先入为主,看到“艾滋女”、“卖淫女”这类字眼,就倾向于相信流言蜚语。闫德利不是“三陪女”,就算是,她也是一个有尊严的个体。证明她的清白,难道不应该由公权力机关出面进行调查,比如查发帖IP,比如找到闫德利了解情况……而不是寄希望于抽血检验?那些一出事就叫嚣要追究责任、说影响形象的人们,能否不要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开炮?其实整个事件中,身处漩涡中的闫德利以及她的家人受的伤害最大,始作俑者看到专家和卫道士们的论调,应该已经笑不动了吧。而媒体这些天深挖的,不仅仅是闫德利的个人隐私,可能还有血与泪。
是不是众多网民的集体窥私欲让我们把目光转向了一个艾滋女?是不是众多网民对于这些“又黄又暴力”的事件的特殊好奇心让我们越来越好奇艾滋女何以染艾滋?于是看客都纷纷的成了极具爱心的“慈善者”,他们关心到底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?到底和多少人有过性关系?结果,闫德利是无辜的,这个事件也在众目睽睽之下演变成了一场“烟花戏人间”的雾团。在这个事件中有多少人是抱着窥私看热闹的心态,又有多少人是真正的关心这位“艾滋女”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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